第81章沈琰半信半疑地看着那属下端着油灯凑到一个守卫的汉子跟前,不知为……
第81章沈琰半信半疑地看着那属下端着油灯凑到一个守卫的汉子跟前,不知为……
沈琰半信半疑地看着那属下端着油灯凑到一个守卫的汉子跟前,不知为何,那汉子竟没有驱赶他,还站在那儿同他交谈了一会儿,两人说了快一刻钟的话,他又端着那没有耗损多少的油灯回来了。
“等会儿,会有人来告诉我们消息的。”他说着就坐在沈琰旁边等着,脸上不见半分急切,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。
沈琰摸不清他这神神叨叨的把戏,也就没有多问,只是紧张地盯着外面的局势。
他心中的担忧和属下一样,若是商队战败,他们也没有好下场,甚至在乱起来的时候还要提防着宋制的阴招,稍有不慎就会丧命,实在叫人为难。
他在南国是率军数万的将军,可是离了涪阳城,他也只是个寻常人,一支箭或是一杯毒酒都会让他丧命。
宋制和他,已然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,只要宋制还在一日,涪阳城他就回不去,甚至于南国都不会有他的容身之地。
他麾下的将士本该是他的铠甲,但是一旦铠甲藏了毒,他也将毫无还手之力。
朝堂上的阴谋诡计,是无时无刻腐蚀着他的剧毒,他逃不出来,手下的将士也难以脱身。所有人都深陷泥沼,只管着自己挣脱,可是那泥潭,越是挣扎越是下沉。
人有私心,便有弱点。
宋制威逼利诱他的属下,以私心收买人心,以弱点恐吓他们,这些举动无可厚非,因为他也是这么策反对方的属下,给他下了一个又一个的套,让本就没什么本事的宋制在朝堂上越发不得人心。
说到底,不过是他自视甚高,觉得国君和宋制不敢轻易动他。哪曾想,他们杀他的心,会这么强烈,全然不顾虎视眈眈的周国和那些已成规模的叛军。
“将军,吃点东西,待会儿乱起来了咱们也有力气跑。”属下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,他眨了眨干涩的眼,望着昏暗的帐篷没说话。
一个属下不知道从哪儿掏出几个馒头,一一递给他们。
粗面馒头颜色有些发黑,冷了之后缩成一小团,即便这样也有半个巴掌那么大。
商队的伙食不算好,但也差不了,至少分量是足够的,就是对他们来说那点油星子实在不够看,所以即便当时吃饱了也不顶饿。
沈琰看着那馒头有些嫌弃,商队的人会去寻些稀奇古怪的野草切碎了和在面里,那些都算不上野菜,只是一些无毒的野草,路边随处可见,生长茂盛,吃起来味道也怪,实在称不上好吃。
但是想着之后,沈琰还是接过了一个馒头,味同嚼蜡地咬了一口。
他们这群人对商队是不信任的,在他们看来,这商队虽然人数众多,但对上到处杀人作乱的逃兵流寇,并不是他们的对手,只能任其宰割。
一柱香的时间,他们馒头还没啃完呢,一个穿着藤制甲胄的女子就出现在帐篷前面,她的面容隐藏在黑暗里,叫人看不清长相,只能看见那笔挺的,如青竹一般的身姿。
她一出现,那些守在周围的汉子更精神了,一个个将腰杆子挺得笔直,一副聚精会神的模样,半点不敢扯皮偷闲。
女子懒得搭理他们,站在帐篷门口喊了一声,“庄幸,出来。”
那一直淡然的属下这才松了一口气,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,轻声说:“将军我出去会儿。”
他撩开账篷出去了,沈琰这也看出点头绪了,含笑啐了一口,笑骂道:“这小子真不是个东西,咱们这儿逃命呢,他还有心思搞那情情爱爱的玩意儿。”
“不过他也是有本事的,这商队的女子一个比一个凶悍,那些汉子都未必敢招惹她们,他倒是上赶着去。也不知是福是祸,别到时候想走了又撒不开手,落得个害人害己的下场。”
“你这蠢货,哪有盼着有情人出祸事的,小心我收拾你。”
沈琰不痛不痒地踹了他一脚。
女子身形高挑,一头黑发高高束起,她就像一柄没有情绪的剑,锋芒毕现地出现在庄幸面前。
她身后背着弓箭,腰间悬着一柄长剑,是难得一见的好兵器,所用的是精铁,剑柄上还一圈一圈的缠着黄金压出来的金线,不仅是在商队里,即便是涪阳城中这也是极为扎眼的武器。
女子双手环膝,不耐烦地说:“不是说过了嘛,我在忙着的时候别找我。”
庄幸小心地赔着笑脸,也不绕弯子耽搁时间,直言问道:“是出了什么变故吗?我看商队的样子,像是要迎战一样。你知道的,我小心谨慎惯了,眼下一点消息也不知道,我心里没底。”
那女子没有避讳,点了点头应了一声,然后取下腰间的长剑扔给他,依旧是冷着一张脸说:“今夜会乱,你们自己小心些,不要乱跑,周围有人护着你们,你们乱跑才是惹事。不过一些臭鱼烂虾,没什么大事,你别担心。这剑我先借给你用,等结束后你要还回来的。”
“好。”
庄幸笑着握住剑,低声嘱咐了一句,“你也小心些,避着点刀剑,别受伤。”
“放心吧,若是谁能伤得了我,我还觉得他有本事呢。你快回去吧,我要走了,我出来好一会儿了,等会还要点名。”
女子说完转身就走,她脊背挺直,行走时都是一副不好惹的锋利模样。
“打个仗还要点名……”庄幸喃喃着念叨了一句,然后看着她没影儿才钻回帐篷里,跟沈琰说道:“应该是无事的,他们看起来并不慌乱。”
沈琰只是看着他的剑,稀奇道:“你这剑……你不是说出来的时候不知丢哪儿了吗?怎么又回来了?”
“还能因为什么,只能是根本就没丢,他拿去美人面前现眼了吧。你小子,把家传的宝剑拿去讨女人欢心,你爹知道了得打断你的腿。”
庄幸才不在意,只说道:“再好的宝剑说到底也只是死物,束之高阁只能当作废铁,在她手中却是强兵利器。我不愿称她为美人,因为美人一词,更像是较弱柔美的花朵,而灼艾是从烈火中淬炼出的神兵,锋利坚韧。将她称作美人,是辱没了她一身剑刃撑起来的傲骨。”
“你小子,何故去招惹人家,你若还在南国怎么着也是个世家公子,年少英才,可如今咱们是出来逃命的,你招惹了她,往后让她跟着你朝不保夕?”
那属下指责庄幸,觉得他此番行径未免太过肆意,半点没有为那女子考虑。他们如今的境地,说上一句丧家之犬也不为过。
庄幸洒脱一笑,掂量着手中的宝剑说道:“大不了跟着她回西南做上门婿,这世间只有一个灼艾,我哪舍得错过。更何况我有这宝剑做嫁妆,她自然会欢欢喜喜地将我迎进门。”
沈琰撇嘴,不忍直视地说了一句:“好了,我听够了,再说就揍你。”
庄幸笑而不语,觉得他们并不懂。
他并非在炫耀自己得到了灼艾的芳心,只是很平淡的在阐述一件事,那就是他会跟着灼艾离开。如果那是他们相守的唯一办法,他会奋不顾身地去选择那条并不光明的道路。
正如他所言,灼艾是世间万万人中独一无二的那个,若是他错过了,往后或许会遇见相似的,但是那些相似的也是另一种独一无二,再不会是这个让他移不开眼睛的灼艾。
他今天说这些只是为了给将军提个醒,告诉他自己随时可能跟着灼艾离开。
夜深人静,外头传来喊打喊杀的声音,地面微微颤动,是鞋履踏地的动静,那些人挥着武器狂奔而来,嘴里发出张狂的怪叫声,如一群发狂的野兽。
还真叫他们猜中了,真是一群逃兵组成的流寇。
营地里好些人都没睡,也有些熬不住睡着的,被这动静惊醒时便拿着武器走出了帐篷,迎接接下来的混战。
夜色正浓,营地里点着火把,同伴的脸在火光中晦暗不明,他们脸上带着倦意,言简意骇的相互祝福彼此活下来,然后取下腰间的水囊灌了一口,又洒了些在脸上,便冲了出去。
兵器相互碰撞的声音听着叫人牙酸,有几个策马好手驾着全副武装的马匹在人群中肆意踩踏,惨叫声一茬又一茬,像是永远不会停止。
这群逃兵流寇规模并不算小,甚至于比商队的人还多上一些,他们穷凶极恶,虽然武器不算精良,但是一出现就带着一身不惧死的气势,来势汹汹很是唬人,即便是沈琰对上了也要骂上一番的。
沈琰和同住的几个属下担心,就穿好衣裳钻出了帐篷,站在商队守卫的身后听着这场乱局,他们只能听,因为看不见,夜色朦胧,也不知道战场上的人是怎么动手的,这么不分敌我的打,也不怕误伤了自己人。
但是没有办法,那些逃兵流寇本就是些疯子,他们最爱夜袭,也不管砍得是自己人还是敌人,只管高高举着刀胡乱地挥,这是一群在乱世里杀红了眼,只能将自己永远留在杀戮中的疯子。
因为一旦从杀戮中脱身,从鲜血中清醒,就会发现自己已经无家可归,明明还活着,却成了四处游荡的孤魂野鬼。
商队还算是有秩序,受伤的人慢慢退到战场边缘收割一些漏网之鱼,后面的人再继续如潮水一般补上去,他们脸上蒙着红色的面巾,带子系得紧紧的,在干瘦的脸上勒出一条深深的印子。
骑着马冲撞人群的人手里高高举着火把,那火把燃烧时散发着刺鼻的味道,闻着味道的人只觉得手脚发软,手中的刀重逾千斤。
不断有伤员从战场上退下来,那些炊事组的成员立马给他们处理伤口,然后用药,处理好后就擡到后头的帐篷里去休息,然后将血污收拾干净继续救治下一个人,熟悉的救治流程,仿佛这样的情况已经应对了千百遍。
沈琰问身旁守卫的汉子,“你们不去帮忙吗?”
那汉子摇头说道:“我的任务是守着你们,维持营地内的安稳,并不是在外头拼杀。”
沈琰沉默不语,他越看越心惊,商队这群人对上那些让他都头疼的逃兵流寇竟然不显得吃力,还越战越勇,好些人都杀红了眼,被同样是伤患的同族拽下来处理伤口时还一脸的不情愿。
他们身上是大大小小的伤口,鲜血不分敌我,染红了身上的衣裳,就连脸上都挂着粘稠的血液,将他们的发丝黏在一起,可即便是受着这么严重的伤,他们也是自己走回来处理伤口的。
敌人是不畏死的凶徒,他们是渴望战争的暴徒,鲜血和兵器相撞的震颤能让他们感到爽快,他们像飞蛾一样迷恋刀和肉的碰撞,渴求鲜血浇身,为自己披上一件血红的新衣。
脚下尸体成堆,他们踩之踏之,步步攀登,称其为荣耀。
他们是部族的勇士,十几岁就要拎着刀和别的部族拼杀,要从无数次拼杀中活下来,要杀死足够的人数才能得到勇士的名头。
平日里懒散也好,混蛋也罢,都无法改变他们的身份,只要敌人出现,他们就会变成为了守护部族奋不畏死的野兽,临死之前的愿望不是别的,是要再从敌人身上撕下一口肉来。
劼被拖下来的时候拧着一股劲儿,两个受了伤的族人为了拖住他伤口一直在出血,一边咬牙拽着他走,一边苦口婆心地劝道:“少族长,这可不是逞英雄的时候,要是被掌柜知道你受了伤还要硬撑,你要被说教的。”
“我没有硬撑。”
“少族长你就行行好吧,跟我们去治伤,你再犯浑,我这手臂就要被你拽下来了。”
劼这才不情不愿地跟他们去治伤,治疗好之后又走到沈琰他们这边,跟那几个守卫说,“你们找两个骑术好的去骑马,这里我帮你们守着。”
他身上都快被裹满白布了,还是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,有两个守卫半信半疑地离开,留下他左手握着刀站在原地。
沈琰直觉他留下来有话要说,果不其然,他站了一小会儿就开口说道:“你跟我们回西南吧,我跟宋大人说让你当个将军,我们部族的儿郎不比你原先那些兵将差。”
“我为何要和你们回去?我在南国也是将军,南国的大半疆域都是我打下来的,我劳苦功高,前途无量,何必背井离乡?”沈琰说道。
南国是国,再小也是国;西南那是城,再大也是城。
“你们的国君要杀你,你要是不走他总有办法让你死。你或许领兵打仗是好手,但是躲不过他们的暗害,我们动拳脚的对上那些动脑子的总是要差上一截,他们一言半语的功夫都比我们流的血管用。你跟我们回西南,在那里没人会要你的命。”
“想让我去西南,是你的意思,还是许掌柜的意思。”
“我的。掌柜说你领兵好,打仗比我有本事,你这么厉害,就该和我们回西南。”
劼说着看向沈琰,脸上的表情说明他并不认可这种说辞,他没见过沈琰领兵,也没见过沈琰打仗,只知道许掌柜一直在夸这人好,那应该是真的好。
沈琰失笑,觉得面前这人看起来没那么凶恶了,反倒有一股压不住的傻气,他说:“许掌柜夸我比你好,你不妒忌?怎么还想让我回西南?我去了西南,势必要抢夺一些东西,你怎知,我抢的不是你的那份?”
“你有能耐抢得走,那是你的本事,我没能耐守住,是我废物,这不算什么大事。西南是我的家,我巴不得所有厉害的人都能去西南,然后把西南治理的更好。你要是抢了我领兵的差事,我就去做别的,我大哥厉害,总不会饿着我。”
沈琰已经许多年没有听过这番话了,他十几岁就投身涪阳军,跟着他们风餐露宿,一路征战,外人都说他用兵如神,是涪阳军中的神将,少年英才,前途无量。
可他初入涪阳军时住的是马棚,吃的是剩饭,每日干着搬帐篷擡物资的杂活,被那些老油子欺负打骂,在宋制身边摇尾乞怜,只为了讨一点他手中漏出来的权柄,他是落魄的世家子,在宋制这些人眼中是真真的猪狗不如。
十几岁的少年不懂官场,也不知权柄的重要,他只知道自己想要领兵,就像外祖一样当个征战沙场的小将就很好。
不管是十个兵还是一百个兵,乃至一万个兵,都没甚差别,他的能力如果只能领兵十人,那就领兵十人,等到他能领兵一万的时候,首领自然会给他一万人。
他们聚在一起只是为了涪阳军更好,如果有优于自己者,那他在自己之上也是合理的。
可是他想错了,他看着那些酒囊饭袋一个个骑到自己头上,看着阴险狡诈的宋制成为一座城的副统领,管着数万兵马,在城中作威作福,欺男霸女,草菅人命。
而自己还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将,手中将将百人,还有许多都是觉得他仗义自己来的。
他那时候就想,首领的决定就是对的吗?自己的忠诚和等待真的有用吗?
没用的。
那曾经在他眼中无比强大的首领,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套着虎皮的狐狸,狡猾阴险,和宋制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。
这样的人,怎配让他俯首称臣?怎配让自己手下的将士为他抛头颅洒热血。
他的忠心换回了什么?
他匍匐在地,让宋制这样的小人踩着他的脊背步步高升,让手下的兄弟跟他一起吃糠咽菜,还要挡在最前方被刀砍,给箭射,他们热血浇地,全了忠义,却让自己越来越卑贱,让拼杀的兄弟们越来越苦。
所以他生出了一身反骨,开始夺权,开始屯兵,开始享受那种首领看见他就厌恶,却拿他没有办法的眼神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他的军费是给的最早的,他的粮饷也无人再敢克扣,首领身边那些将领和谋士,开始看着他的脸色说话……
他这才幡然醒悟,丢掉忠义的自己,才能让手下的兵吃饱穿暖,沾上恶念的自己,才会让他们感到惧怕。
那些豺狗不会尊重才能,只会畏惧刀剑。
同时,他也开始排除异己,开始打压异党,就像曾经,宋制他们所做的一样。
或许他也做错了,他成了第二个宋制,所以手下的人会反他,接二连三的刺杀,军中拔不干净的钉子,出征时久久没有回应的援军……
他生于末微,一路挺着脊梁艰难行走,如今得势了,竟也成了恶人。
沈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压着嗓子说:“你们的城主未必会接纳我,我去到西南,带去的不止是那些有用的东西。”
还有很多的糟粕,比如融进血脉里的争斗,比如难以割舍的对权势的渴望,还有那无法容忍被首领指手画脚的不耐。
“不用城主接纳,那索风部的小子要是敢多嘴,我会收拾他的,他爹都打不过我,他更不是我的对手。只要你有本事,就能去西南,宋大人会善待所有有才之士,不管你什么来历什么身份。”
他说完后又添了一句,“反正你要是想作乱也不可能,宋大人她们会收拾你的。你没去过西南,没到过估邶城,所以你不知道宋大人的厉害,各位大人们要是斗起来,那是神仙打架,跟我们没关系。”
“再者说,宋大人要老天爷下雨,老天爷就不敢放晴。”
“听你这么说,那西南倒是个好去处。这位兄弟你闲着无事,不妨和我说说西南吧。”